这是一则真人真事。一本好书。 一部发人深省的电影。
真对不起, 我会从比较主观, 严肃的角度, 来探讨这一纪真人真事。 只想看来爽的朋友, 不能娱乐你们, 很不好意思。 可能还让你看了之后产生莫名其妙的悲伤。
如果没兴趣, 那我宁可你们不看。
事情的开始, 是1992年纽约时报报导, 一名身份不祥的二十几岁青年, 被发现死在Alaska内地的一辆废弃巴士里。
Jon Krakauer, 一名作家, 也是一名探险家, 在Outside magazine 作了关于这名死亡青年的追踪报道, 轰动一时。 过后在1998年出版了这本Into the Wild, 占据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近100周。
这本书可以说是探险家, 攀岩家, 或任何追求极限及挑战大自然的人, 总集起来的某些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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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一开始, 是热闹的毕业典礼。 当念出 Christopher Johnson McCandless 时, 一名健康活跃的二十岁大男孩, 跳上台, 领取毕业证书。
他从小成绩优异, 大学科科几乎全A,他会弹奏乐器, 缉写文章,热爱户外活动。他的家住在华府,north Virginina,他的爸爸是知名太空工程师, 是美国第一个太空计划的主要参与人员。
大家几乎可以预见, 这名男孩, 将来一定西装笔挺, 出入上流社会, 日理万机。他将会成为美国典型的高级白领阶层, 过着高素质, 高物质享受的生活。
然而, 在大学毕业后不久, 这名男孩, 带着他一些简便的家当, 和一辆Dutson,无声无息, 离开家人, 朋友, 和周围一切跟他有联系的人, 从他们面前, 完全蒸发。他在户口里的两万多块, 也一并捐给了慈善机构。
他留话给最疼的妹妹 “我完成了这四年不知所谓, 没有意义的大学, 现在该是我解放, 独立的时候了!”
父母开始以为他短暂去旅行, 结果当男孩真的音讯全无, 他们开始着急, 甚至动用关系, 要求国情局帮忙找人。 他们不明白, 为什么这个儿子大好前途摆着不要, 偏偏爱到处去流浪, 也不要工作。
父母不明白男孩的想法, 但也许男孩大学时期的一些密友, 和他的妹妹, 是有些明白的。
据他大学密友的说法, 男孩是一个怪人。 他合群, 有迷人的魅力, 许多和他谈过话的人都会非常喜欢他。 但他有时又可以独处几个小时, 而不会感到闷。 总的来说, 他是合群的人, 但也可以离开人群独自生活。
他热爱大自然, 热爱探险。他喜欢跑步这样子的运动, 意志力无人能比。他特别同情弱势, 得不到关注的人群, 所以在大学选修“种族分离主义与南非社会”之类的批判科目, 而且以全A毕业。
他是一个憎恨资本主义社会, 向往原始社会, 对低阶层民众支持的美国人。他尤其喜爱的作者包括Mark Twain, Henry David Thoreau, 因为作者视蔑视法纪为己任。他更热爱J.London
的野性的呼唤, 作者描述狼群在冰地里的求存故事, 更是激发了他要完成最后, 最大的大冒险----阿拉斯加之旅。
在妹妹眼中, 男孩是个富同情心, 但会把心事压抑的人。在男孩大学二年级的时候, 曾做过一次单独短暂旅行, 并且曾到过父亲前妻的家。 探访的结果是他得到了一个令他对父母十分恼恨的真相。
他完成流浪后回家, 只把真相告诉妹妹,却对父母只字不提。他表面上顺从父母, 包括上大学, 背地里却照自己的意思去做。 他觉得父亲是伪君子, 骗子。 他曾经说过“我的童年是一场骗局”之类偏激的话。对亲人失去信任, 以及长久内心愤怒的爆发, 成了他坚决向北流浪的导火线。
他换名字, 烧掉金钱 (他特别痛恨资本主义)。被迫舍弃自己的爱车。 在流浪的路上, 走走停停, 遇到他认为不错的地方, 就留下来打工, 当中也遇到许许多多有趣的人, 为他的流浪生涯增添一些颜色。 尽管如此, 这位男孩并没有放弃他阿拉斯加之旅的梦想。他比较怕的 , 反而是人与人之间相处久了, 所会带来的感情包袱。既像他偶像Thoreau所说的“给我真理, 我宁愿不要爱”。
在流浪的路上, 他遇见了一个老人,这老人后来的生命中, 因为男孩的到来而起了很大的变化。 他非常喜欢这个男孩, 说“他看来一点也不像是普通的流浪汉, 看得出他很聪明, 是个好孩子”事实上, 作者追踪回男孩在路上遇到的人, 发现尽管男孩与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 可是却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好像他就曾对留在丧妻丧子阴影里的老人说:“许多人活得很不快乐, 却不主动改变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受到安全、服从、保守主义的制约”“人生的欢乐来自我们新接触的经验”鼓励老人努力改变生活, 认为上帝将快乐留在人们身边的每一个地方。
他对性的看法, 深受Thoreau性贞洁的看法影响。 旷野太多诱惑, 让他性的欲望抛诸脑后。 对他而言, 与大自然, 宇宙结合更为美妙。
他是一个“修士”, 精神超越肉体的欲望。 为了让自己更贴近原始, 他不断严苛地用意志力,鞭策自己, 用少量的食物,来达到存活的目的。而他认为只要自己能渡过Alaska险恶的生存环境,就是完成了自身极限的考验。 过后, 他将会回到南方, 回到老家, 继续大家眼中“看来比较正轨”的生活。
他过后跋山涉水, 来到Alaska旷野的边界。 一些好心的居民建议他应该带多些装备和食物。 他当然是置若罔闻。当时气候严寒, 很难打猎到食物, 但他坚信靠植物也能过活。 他还把一本可食植物指南带在身上,二十磅的米, 就自己一个人, 跨进阿拉斯加的旷野。
至于他在旷野如何生存我就略过了。 大家可以自己去看书。 他在旷野生存了121后, 因为错误辨认野洋芋籽, 误食有毒植物, 而逐渐中毒而死。 当时的他, 体弱气虚, 根本无力走出旷野求救。 不过以他的性格, 也许他不曾想过被救也说不定。他每日坚持写下日记, 最后的几天, 他写下“快乐只有在分享时才真实”。 他临死前, 爬进妈妈为他缝制的睡袋里, 静静地合上眼睛。
他就这样孤寂地死去, 死在美丽, 寂静的阿拉斯加荒野里,家人, 朋友, 曾参与他生命的每一个人, 都无法见着他最后一面。 而事实上, 他也已经三个月, 没和任何人讲过话了。也许, 他对亲情的不安或愤恨, 在最后的刹那, 一切都已得到了完美的弥补。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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