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是蛮糟糕的一天。
因为遇上accident.
今天跟老板汇报完后就落跑了, 老板今晚飞回欧洲,我们也尾随在后, 返回怡保。
回家路上很顺利, 就只是在去金宝的路上, 来到一个交通灯----- 那时交通灯转黄, 前面的车走得很快, 我以为他要过出去的, 谁知, 他突然刹车。
我当时的车速蛮快, 也看准他会过交通灯, 他一杀车, 我就算踩尽刹车器, 还是撞上前面那辆车的屁股。
后面有一辆大罗里跟得很近, 司机应该也来不及刹车, 他一拐,转到左手边的lane 去, 然后闯红灯, 尘呼而去。
我眼睁睁看着车子因为刹不到车而撞到别人的车, 心里实在一惊。 也不管那么多, 就把车停在大马路中间, 下车查看情况。
车子后面拖着两条长长黑色的轮胎刹车痕迹。
老实说,虽然我驾车鲁莽, 但这两年我技术进步许多, 而且我预测距离很准,一直以来都没出过大事。
这样子在大马路吻人家车屁股, 还是头一遭。
今天的好心情, 完全一扫而空。
那辆车后面的bumper 刮花了, 有点点点爆裂。
车主是一个uncle,讲话声音很大,我在马路上跟他争执, 说他过线才停, 他却说他的车是被我的车推出线的, 而且我车速很快。
我们各执一词了半小时, 我的脑袋一直在转, 如果我当场哭给他看, 他会不会不收我钱, 毕竟他的车并不伤。
可是转念又想, 我有错, 他也不见得对。 但闹上警局, 我错的机率是80%, 到时就赔不只三百了。
过后我赔他五十了事。赔的时候, 我对他不肯承认自己有错的态度很不满, 就说:“我有错, 你也错一半, 我就当教训, uncle你下次驾车拜托果断一点, 要停就停, 要走就走, 无谓害人害己。”
回到车上, 我的马来同事一直跟我道歉没帮我讲话, 她想起以前曾出车祸很害怕, 就在车上哭起来。我能够说什么呢?我也很害怕啊!我也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 我难道可以躲在车里不出来吗?
唉。 小事罢了, 没必要哭。
回来路上,我觉得沮丧, 因为没想到居然判断出错。 不过我驾车一向来很快, 很多人都劝说过我了, 这个事件, 我应该好好反省自己的驾车安全意识。
再回想, 如果后面罗里刹车不及撞上来, 后果更不堪设想。
就当捡到条命好了。 我以后就在路上跑60-70 好了。
真的怕掉了。

1 条评论:
你啊~~ 可以快, 但是不可以牛拉~~
幸好,那罗里真的没撞上你们啦~~~
还有, 闹到警察局也没用,无论事情是怎样发生, 反正撞人尾巴的就是错~~~~这是我们的法律~~~
发表评论